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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我心中的‘双百’英模”征文比赛的通知

作者:县教体局 来源:县教体局 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11年05月11日

关于开展“我心中的‘双百’英模”征文比赛的

   

各高中、镇(街)教育总支、初中、小学:

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,为纪念这一伟大节日,落实县关工委、县教体局、县文明办《关于开展学习 宣传 讲诵《人民英模》教育活动的通知》(绍县关工委【20112号文件)精神,激发全县中小学生的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,经研究决定,开展“我心中的‘双百’英模”主题征文比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文主题:“我心中的‘双百’英模”

二、征文时间:即日起至2011615日止。(以网上提交时间为准)

三、征文要求:

1、文章内容积极向上,紧密围绕双百人物的精神和事迹,在认真阅读《爱国主义教育读本——人民英模》、《人民英模的故事——学习“双百”人物爱国主义教育读本》、《感动中国——学习双百人物规划精彩人生》爱国主义教材的基础上,结合实际谈感受。
    2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抄袭、套改;每位参赛者限一篇作品。除诗歌外,体裁不限,题目自拟,字数小学生800字以内,中学生1300字以内。
    3、参赛征文统一以“我心中的‘双百’英模”征文稿格式(见附件),大标题3号字宋体加黑,小标题4号字黑体,正文4号字仿宋。每篇稿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及详细的联系方式,有指导老师的请注明。

4、参加县级评选的征文由镇(街)教育总支、直属学校为单位择优选送,县属学校限送3篇,镇(街)教育总支限送5篇。

5、参赛征文截稿时间:2011615,逾期不候。

四、奖项设置:

本次征文比赛设高中组、初中组、小学组三组,均取一等奖5篇,二等奖8篇,三等奖10篇。

五、活动要求:

1、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次学习活动的宣传发动,结合宣传窗、黑板报、红领巾广播站等宣传途径,深入挖掘“双百”人物承载的精神内涵,在校园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。

2、按时上报,保证质量。各校要在认真组织校级主题征文活动的基础上,择优选送至镇(街)教育总支,并按要求准时、保质、保量上报县教体局教育科。征文电子来稿统一按附件格式发至112960340@qq.com,纸质稿一式七份(可不按附件表格式样,不出现校名、人名、指导老师等信息)交教育局314。联系人:操梅霞,电话:85686957

 

绍兴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         绍兴县教育体育局

 

 

绍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
 

○一一年五月十日